近日,厦门中院行政庭举办了一场行政案件庭审观摩活动。这是中院与市委党校签订共建“厦门市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基地”协议以来,中院组织的第三场行政案件观摩庭。是厦门中院认真落实省法院“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工作机制,加强司法实务与理论创新融合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力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本次观摩庭审,实现了四个首次:一是首次通过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对全省三级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现场直播;二是首次邀请省法院行政庭领导莅临现场指导庭审;三是首次邀请市人大代表参加行政案件庭审观摩;四是首次邀请异地行政机关派员参与行政案件庭审观摩。
省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陈顺利,厦门市人大代表陈昱,案件所在地泉州市、县(区)两级司法局领导及业务骨干,思明法院、集美法院、同安法院行政审判庭业务骨干代表,厦门市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师生近65人参加了本次庭审观摩及庭后的交流与反馈活动。
本次以庭代训精心挑选了原告泉州市下属的某县村民六人诉被告某县政府履行行政征收职责及泉州市政府行政复议决定的一审案件进行观摩,是厦门中院近年来审理的首起土地承包人起诉要求政府征收其承包地的案件。
该案的起因系部分原告的承包地因某工程项目施工被自然资源部门批准作为施工便道的临时用地。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案涉地块是否在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是否属于政府土地征收范围、临时用地的主体是镇政府亦或是某站场经营公司、临时用地行为是行政行为亦或民事法律关系等方面。
庭审结束后,市委党校的师生及其他旁听人员围绕庭审、案件基本情况开展了热烈的讨论。市人大代表陈昱,市委党校中青班柯孙团、赖维新、李志钦等学员对合议庭驾驭庭审能力和整个庭审活动予以点赞肯定,对原、被告的庭审表现进行了点评,并充分肯定了通过庭审观摩对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法治思维的积极意义。
本案审判长也现场与市委党校师生等进行了座谈互动,解答学员关于案件的相关提问。
最后,省法院陈顺利副庭长对本次观摩庭作了精彩的点评与总结,指出无论是法官沉着冷静的主持庭审,还是原、被告之间的精彩辩论,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执法人员旁听观摩等方式可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观摩庭的成功举行,展示了厦门中院的良好形象,也为全省各级法院提供了学习借鉴的样本。
陈顺利副庭长对下步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五位一体”以庭代训工作提出三点希望: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双赢多赢共赢;提升专业素养,深化府院互动联动;加强院校合作,促进理论实践融合。
本次观摩庭不仅是一次生动的法律实践,更是一场深刻的法治教育。在观点的交流与碰撞中,参与者们从不同角度审视案件,增进对法律精神和司法程序的理解。随着活动的圆满结束,参与者们带着满满的收获和新的启发,继续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安海涛)